寧德新聞網4月30日電 (蔡逸梅)日前,壽寧縣人民法院生態(tài)女子巡回法庭在壽寧縣竹管垅鄉(xiāng)某村公開開庭審理葉某非法狩獵一案,竹管垅鄉(xiāng)及該村部分干部和村民代表等到場觀摩,零距離體驗司法審判全過程。
2021年至2022年間,葉某先后兩次購買21套(贈送6套)鋼索捕獵器,在未經林業(yè)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,長期將該捕獵設備布設在竹管垅鄉(xiāng)某村山上獵捕野生動物。2022年農歷11月左右,葉某獵獲野豬1只,宰殺后部分出售。2022年年底,葉某獵獲野雞(雉雞雌鳥)1只并出售。2023年4月6日,葉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。同日,公安機關從葉某家中扣押涉案3套鋼索捕獵器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葉某違反狩獵法規(guī),在禁獵區(qū)、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獵捕野生動物,破壞野生動物資源,情節(jié)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,結合葉某具有自首情節(jié)、已退贓及自愿認罪認罰等悔罪表現(xiàn),依法判處其拘役四個月,緩刑六個月。
庭審結束后,法官向現(xiàn)場群眾發(fā)放宣傳資料,為旁聽村民講解非法狩獵的危害后果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,以案釋法引導群眾自覺加入保護野生動物資源行動。村民們表示以后會引以為鑒,杜絕非法狩獵野生動物行為,取得了“審理一起、教育一片”的良好效果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