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(wǎng)重慶11月20日電(記者 劉相琳)記者20日從重慶市公安局獲悉,在“昆侖2023”專項行動中,重慶北碚警方破獲一起特大銷售假冒品牌電池商標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,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。
近日,重慶北碚區(qū)一超市老板胡大姐接到多起顧客反映,超市售賣的電池不耐用,懷疑買到了假貨。胡大姐把超市的電池寄給該品牌電池廠業(yè)務員,業(yè)務員告訴胡大姐,這款電池為假冒。當推銷該電池的廖某再次來到超市推銷時,胡大姐報警。
警方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廖某從河南省新鄉(xiāng)市陸續(xù)購進價值約10余萬元的假冒某品牌電池在重慶銷售。廖某交代,其上家是河南的王某,雙方通過微信聯(lián)系,并以1號電池每節(jié)4至5元,5號和7號電池每節(jié)1元的價格從王某處購入假品牌電池,王某再通過物流發(fā)貨給他。
在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指導下,北碚警方集約警力在河南省新鄉(xiāng)市公安機關配合下,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河南的制假地點及活動規(guī)律。
隨后,辦案民警在河南、重慶同步開展收網(wǎng)行動,端掉制作假冒品牌電池窩點3個、銷售假冒品牌電池包材窩點1個,查扣制假機器設備9臺、白板電池5萬余節(jié)、假冒包裝100萬余個,假冒品牌電池30余萬節(jié),抓獲制造、銷售假冒品牌電池嫌疑人15名。
經查,自2019年以來,犯罪嫌疑人王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在未取得品牌方權利人授權情況下,伙同王某偉、王某奇等人,通過購買原料、外包材料和假冒商標標識等手段,大肆生產假冒電池,通過微信、物流代收貨款等方式,將生產的假冒偽劣電池銷售至重慶、山東、河北、四川、江蘇、新疆等地,銷售金額達2000余萬元。
目前,以王某為首的犯罪團伙主要成員已被警方移送檢察機關起訴,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