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德新聞網6月21日電(廖夢旖)偽造已被政府征收土地地契,半年內騙取兩老人40萬余元。近日,福鼎法院審結該起詐騙案,判處何某奇有期徒刑八年二個月,并處罰金120000元,同時退賠被害人損失486000元。
2007年,何某奇通過他人認識了被害人老文(時年74周歲)、老關(時年63周歲)。同年9月,其謊稱在福鼎市擁有3塊地皮可以出售用于建房,并承諾幫忙協(xié)調建房事宜。老文信以為真,將現(xiàn)金346000元交給何某奇用于購買二塊地皮。同年10月,其將偽造的土地契據(jù)及協(xié)議書提供給老文。10月底,何某奇再次以同樣手段騙取老關160000元。
2022年9月,老文經向社區(qū)了解得知上述地塊已于2005年間被政府征收,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2022年10月,何某奇被抓獲。經查,2021年11月、2022年9月,何某奇曾先后歸還老關共計20000元,騙取老文、老關“購地款”共計486000元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何某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騙取他人財物共計486000元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結合何某奇違法劣跡等情節(jié),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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