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德新聞網(wǎng)7月14日電 (陸昌欣)日前,古田法院審結(jié)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,依法判處魏某某拘役三個月。
據(jù)悉,2019年12月24日,魏某某飲酒后無證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途經(jīng)古田縣城東街道六一四路中某路段,被公安民警查獲。經(jīng)鑒定,魏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30.5mg/l00ml,屬醉酒駕駛。另查明,魏某某曾因賭博被行政處罰。
古田法院審理認為,魏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,其行為已構(gòu)危險駕駛罪。魏某某無駕駛資格駕駛偽造的機動車牌證的機動車,且血液中乙醇含量超過200mg/l00ml,依法從重處罰。遂根據(jù)其犯罪性質(zhì)、犯罪情節(jié)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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