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德新聞網6月12日電 (魏凌霜)日前,福鼎法院成功執(zhí)結一起刑事退賠案件,執(zhí)行干警上門將100元執(zhí)行款送至被害人家中。
2019年7月至8月,楊某文先后三次在福鼎市盜竊他人手機,共計4403元,其中包括一七旬老人吳某的小米手機一部及手機殼內100元現金。楊某盜竊一案經法院審理后,法院依法判處楊某文有期徒刑六個月,處罰金4000元,并退賠被害人吳某經濟損失100元。
福鼎法院執(zhí)行局在受理該案后,聯(lián)系了被害人吳某。得知吳某長期居住在鄉(xiāng)鎮(zhèn),且腿腳不便,于是決定“送款上門”,將100元交到吳某手中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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