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德新聞網(wǎng)4月10日電 (李余鳳)近日,古田法院通過“福建移動微法院”為一起跨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進行線上立案。
該案兩位原告訴稱:2015年12月22日,兩位原告與被告包某某在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(qū)簽訂《玉石買賣合同》。合同約定原告二人將3167千克且末糖青白玉石原料以125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包某某,并約定包某某應于2016年1月12日前支付65萬貨款,剩余60萬元貨款于2016年3月30日前付清。
合同簽訂后,原告二人已按照合同約定當場將3167千克且末糖青白玉石原料交付給包某某,但包某某僅于2016年3月22日向原告二人支付10萬元,剩余115萬元貨款至今尚未支付。
原告二人多次要求包某某支付剩余貨款,但始終無果,無可奈何的二人只能向該院提起訴訟,要求包某某償還貨款本息共計140萬余元。
因當前仍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且兩位原告又遠在新疆,為了節(jié)約訴訟成本、減輕訴累,遂向該院申請通過移動微法院進行線上立案 ,并將相應紙質材料郵件至該院。工作人員經(jīng)過立案審查與審批后,認為符合立案條件,對該案進行了線上立案。
自疫情爆發(fā)以來,為減少人員流動與聚集,古田法院創(chuàng)新辦案模式,大力推進線上訴訟服務,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、網(wǎng)上訴訟服務中心等平臺申請線上立案。
據(jù)了解,疫情防控期間,古田法院共網(wǎng)上立案 194件,網(wǎng)上開庭42件,網(wǎng)上調解17件,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 64人次,在有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時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