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德新聞網8月22日電 (鄭曉燕)四川籍的蒲某是一名貨車司機,在古田生活期間,接連盜走停放在室外的摩托車。日前,古田法院審結該起盜竊摩托車案件,以犯盜竊罪判處蒲某有期徒刑七個月,并處罰金5400元。
據悉,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間,蒲某趁早晨4-6點古田縣城區(qū)人流量少的時間段,先后三次盜走劉某某停在小區(qū)門口價值3825元的男式二輪摩托車、陳某甲停在服飾店門口價值1350元男式二輪摩托車、陳某乙停在門口價值225元的男式二輪摩托車,被盜車輛價值共計5400元。
經查明,被盜的摩托車均已丟失。
古田法院審理認為,公訴機關指控蒲某犯盜竊罪罪名成立,本案中蒲某系多次盜竊,可酌情從重處罰。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自愿認罪、接受處罰,無前科劣跡,依法可從輕處罰。遂做出如上判決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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