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德新聞網4月16日電 (鄭曉燕)廣州男子通過網絡平臺找人“幫忙”微博推廣,誰知錢到位了卻遲遲不見推廣,因對方系古田籍,男子向古田法院起訴。日前,古田法院主持調解了該案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。
據悉,2018年8月廣州男子孫偉欲找人微博推廣,無意中看到古田籍男子余強在網絡平臺上發(fā)布的微博推廣的廣告,按照平臺上留下的聯系方式,添加了余強的聯系方式,雙方在磋商了代理資格、業(yè)務等具體工作內容后,確認了合作關系。
孫偉通過微信、支付寶先后向余強支付了15000元,由余強負責微博推廣。
同年9月,余強因故暫停了推廣業(yè)務,向孫偉出具了對賬表,表明余強有3750元代理費未返還。后余強以重新啟動推廣業(yè)務,并擴大規(guī)模為由聯系孫偉,孫偉通過微信、支付寶轉賬20000元,余強收款后沒有開展微博推廣業(yè)務。
孫偉以余強未按約定開展代理業(yè)務且不返還代理費用,已構成違約向法院起訴。經古田法院主持調解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,余強自愿在4月30日之前償還孫偉13000元。(文中人名系化名)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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